近日,小編在山東征地信息平臺上又發現了一則征地公告,位于口鎮的上水河村被列入征收范圍,用途為工業用地。 
擬征收土地賠償標準: 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用按照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》(魯政字[2015]286號)公布的原萊蕪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。本次征地共涉及1個區片,Ⅱ級區片每畝補償6萬元;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《山東省國土資源廳、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萊蕪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》(魯國土資字[2017]387號)執行。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,待勘測調查完成后,由濟南市萊蕪區自然資源局會同財政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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